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的,人民法院将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加大网络清查力度,打造绿色健康网络平台,是网络时代的重任之一。
12月起新规:网盘涉淫秽信息可追刑事责任
2017-11-28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的,人民法院将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加大网络清查力度,打造绿色健康网络平台,是网络时代的重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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