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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平视点:自由先于知识

2002-11-25 eNet&Ciweek

  【eNet硅谷动力专稿】我现在正在越来越清晰地看到一个事实,东亚社会正在发生一场堪与明治维新相媲美的价值观的革命。著名新制度经济学家青木昌彦就认为,日本处于自明治维新以来又一次伟大的历史转折中。其结果不光是在日本和韩国出现一串超过汽车工业的赚钱产业,更令人吃惊的东西还将在后面。

  深刻认识这场变革的实质,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我们恐怕得非常努力,才能勉强达到,比如说,晚清人的认识水平。举例来说,美国外交政策季刊、亚洲时代周刊最近都注意到如下现象:“过去的一年里,GNC已经成为东京年轻人、改革派政府官员、企业家、记者以及其他人之间一个能解决所有问题的流行词汇,在动摇着日本政治和经济基础。GNC还会经常突然出现在报纸的头条,抑或成为政策议题。”请问有几个中国人能懂得他们在谈论什么,为什么美国人会因此开始害怕日本?也许40年后读历史时,人们终于读懂,这又是一场明治维新。但我们为什么不在当时就读懂它呢?

  我不想等到40年以后,我想现在就提供一种同步的解读,不管它是对的还是错的。

  这个问题涉及到在最基本的价值理论,不该生疑的地方生出的疑问。这就是对劳动价值论的突破。背后至少涉及中国人还没发现的每年上千亿美元财富的具体去向。我认为,我们如果还是在这里固守传统理论,我们就没法面对现实,跟上这场变革。

  问题的提出:自由先于知识

  对知识价值革命的一种最普遍的误读,在于离开自由谈论知识。这样的知识,很可能仍是异化工具,而不是真正导向信息社会的力量。我们可以用它来解释信息产业,却很难用它来指导文化产业。我以为,寻根溯源,可能问题出在对劳动价值的理论上。

  劳动价值论的前提,是“劳动时间”这个更基本的概念。劳动时间是等长的,或换一种说法,等量劳动时间,创造价值相等,这是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立论。我认为这是一个曾经正确但已经过时的概念。

  我曾提出“知本”这个广泛流行的概念(最近又由北大出版社即将出版《知本主义》),用来突破劳动价值概念。我的本意是想说,知识价值,在于劳动与资本这两种生产要素的合一。知本中的“本”是指生产要素,不是指资本。但“知本”在实际流传中,被更广泛地误读为“知识资本”。这是我最觉无奈的事情,因为这不是我的本意。知本的语形与语义错位了。所以我要换一套语形,重新表述这个问题。我认为,对知识价值来说,自由先于知识。意思是说,在自由劳动时间基础上统一劳动与资本,比简单把知识理解为显性知识,更为接近本意。

  不久前我提出商品在使用价值和价值之外,存在信息价值的“商品价值三重性”假说。引起了一场网上讨论,其中陈鹏先生的观点很有代表性,我就从这里说起。

  陈鹏先生说:既然姜先生问题的核心是商品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之外,有没有第三种价值——信息价值。所以我也从分析商品的属性来开始讨论。我的第一个观点:体验经济(等信息交换、体验效用、符号价值)之类,都包含于商品的使用价值范畴之内。我的第二个观点:价值规律在新经济时代其实并没有失效,比如网上迪斯尼之类,也并不违背价值规律,如果你承认娱乐也是使用价值的话——当然,你会说这部分很难界定和度量,事实上正是如此,不同质的使用价值本身就不可以度量和比较,比如你很难说一双鞋和一袋米哪一个的使用价值更大?上述产品之所以能够交换,是因为他们背后都凝结了人类劳动。也正是从这个角度,我认为体验经济恰恰证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比较科学(相对于当代西方经济理论来说),因为创造体验是要付出人类劳动的。你为体验多付出的价格,实际上为创造体验要付出的劳动所付的费用。我的第三个观点:研究符号价值、体验效用是很应该的,这并不是因为它们代表着商品的第三重属性,而是因为它们代表着“使用价值”中以前人们所没有充分讨论的那部分与人类心理体验相关的内容。

  自由劳动时间:被马克思主义者忽视的马克思概念

  体验经济在价值论上的新意,在于把原来使用价值中,基数序用和序数效用以外的“主观的”使用价值,充分独立出来了。倒不是为了标新立异,是商业实践把这种东西突出出来了。以前这种使用价值虽然也有,是所占比重不同。这种使用价值不易测度的原因,表面看是主观,实质却是客观的。体验需求不同于生存型的需求与发展型需求,属于目的性需求。传统理论中,有几个不完全的理论根据,一是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描述,其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包含体验要素。二是于光远做过这方面的马恩经典考证,如马克思说:“要多方面享受,他就必须有享受的能力,因此他必须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我理解,马克思说的使用价值,多是农业社会或工业社会的使用价值,体验是高度文明阶段的目的性需求的满足,是满足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需求的使用价值。这一点确与传统不同,但不违反马克思本意。因为马克思在184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在谈到席勒时,我记得好象谈过这种更高的需求。

  从价值这个方面说,体验是由劳动价值创造的,这一点没有分歧。但需要从一个新的角度,重新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说的劳动价值,是用一般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衡量的。我理解,前提说的不是自主劳动,而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或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劳动,(用我的话说就是工业社会的劳动)。但马克思同样说过:“衡量财富的价值尺度将由劳动时间转变为自由时间。因为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自由时间,可以支配的时间就是财富本身”。由此可见,马克思早有体验经济的思想萌芽,只不过他认为自由时间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实现,所以没有特别专门地讨论。所以我的观点,非要按马克思的话解释,是这样的:虽然体验也是劳动创造的,一是这个劳动,必须是自主劳动,其时间,是按自由时间,而不是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换成政治经济学语言,等信息交换,是等自由时间交换;但等自由时间,就可能不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二是这个劳动,具有以劳动本身为报酬的特点。这后一点决定了,体验是生产与消费的统一,也就是说,消费本身也是生产。这就可以解释同一个东西,为什么每个人的体验不同,因为其中包含消费者的再创造。体验者在消费中再创造,就是马克思说的劳动以劳动本身为报酬。这一点在消除三大差别之前,当然不会表现得非常充分。

  鲍德里亚认为,符号经济中产生的剩余价值,恰好是符号自身的价值,而不是来自实体使用价值或实体资本的价值。目的性行为通常表现出的强烈的随机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并不是人们常以为的“主观性”,而是目的性的表现。反映的是超越工具理性的“客观性”之上的、更高的生产目的的主体性。目的性的活动,是自我决定的活动,是马克思说的自主劳动。“自由”,当然要以“社会必要”为基础;但如果只有“社会必要”,而没有“自由”,一个社会,在生产目的意义上的“目的”上,就会出问题,就会不知不觉用工具理性,抑制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社会失去活力。体验经济的意义就在这里。

  讨论这个问题的现实意义在于:

  第一,全面小康,不能只讲经济增长一个方面,只用GDP来衡量。还需要用以幸福为标志的福利尺度来衡量。其价值论基础,就是不光要承认必要劳动创造和享受的价值,还要正面肯定自由劳动时间创造和享受的价值。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最终要统一于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关键是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价值导向。对应的是自由时间,必要时间只是自由时间的基础,但不是目标归宿。

  第二,精神生产力,也是生产力的组成部分(这本来是李斯特的观点)。美日经验表明,文化信息产业可以创造出比制造业更高的价值。精神生产力也好,文化产业也好,究其经济理论根据,用必要劳动时间解释,不如用自由劳动时间解释来得直截了当。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五个统筹”也好,“以人为本”也好,“全面小康”也好,精神文明建设也好,文化产业发展也好,百川归海,都要回到自由时间、自由空间上来。我们过去理解日本人提出的知识价值革命,有很大片面性。以为只是信息资源、知识资本,没有意识到,劳动与资本的结合的基础,在于自由,在于创新。只有突破传统价值论,才能真正解放现代生产力。(文/姜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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