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27日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并配套印发安全技术规范和受理终端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支付机构还应符合相应的业务资质要求。
央行此次提出的关于条码收单等相关要求,重申《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已有制度;而技术方面的规范,符合条码支付技术发展趋势,有助于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央行出手,条码支付告别“无证驾驶”
2017-12-28
近日,人民银行27日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并配套印发安全技术规范和受理终端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支付机构还应符合相应的业务资质要求。
央行此次提出的关于条码收单等相关要求,重申《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已有制度;而技术方面的规范,符合条码支付技术发展趋势,有助于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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