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9 日,教育部发布《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根据该规定,今年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关于加分和优待的情形,在去年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第48条第4款“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没有出现在今年的招生工作规定中,这意味着,今年高校招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优先录取。
2021高考新规: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优先录取
2021-02-20
2 月 19 日,教育部发布《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根据该规定,今年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关于加分和优待的情形,在去年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第48条第4款“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没有出现在今年的招生工作规定中,这意味着,今年高校招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优先录取。
相关频道: eNews
您对本文或本站有任何意见,请在下方提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