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深圳正式施行。同时,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即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成立。据了解,个人破产制度是指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告破产,将其剩余资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同时免除该自然人继续清偿债务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3月1日起在深圳经济特区正式实施
2021-03-02
3月1日,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深圳正式施行。同时,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即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成立。据了解,个人破产制度是指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告破产,将其剩余资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同时免除该自然人继续清偿债务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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