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北京某公司举办的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的违规行为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是总队查处的我市首例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案。
脱口秀演出以其诙谐、讽刺的内容表现和轻松、明快的演出氛围,呈现出极强的娱乐感染力和价值观的渗透力。脱口秀演出举办单位作为演出新兴业态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要准确把握脱口秀演出的营业性演出的性质定位,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从维护首都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的高度,加强演出内容管控,提高演员表演水准和现场约束,严格在法规范围内开展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保持脱口秀演出新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