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东旭蓝天(000040.SZ)股价涨停,涨幅10.09%,同日深成指上涨1.79%。
投研电讯资本市场研究员注意到,7月30日至8月4日的4个交易日中,东旭蓝天累计涨幅约27%,同期深成指涨幅为3.27%。
投研电讯资料显示,东旭蓝天主要从事新能源业务和生态环保业务。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光伏组件生产、电站开发、施工建设、智能运维、技术研发等完整光伏发电体系。截至2021年8月4日,东旭蓝天总市值51.89亿元,在电力行业行业83家上市公司中排名第55位。
2020年,东旭蓝天实现营业收入34.71亿元,同比下降48.99%,实现归母净利润-10.21亿元,同比下降6.66%。根据公司7月15日披露的中报业绩预告,上半年仍呈亏损状态,预计亏损2亿元至2.7亿元。
其最近几个交易日股价表现强势,或与光伏板块整体活跃、而其具有光伏概念有关。
东旭蓝天最新信披考评由C降D
每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结束后,深交所对上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采用公司自评与深交所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期间为上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基础分100分,考核评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级为A的家数占考核总家数比例不超过25%。考核内容和标准包含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和合法合规性,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自愿信息披露规范情况等九方面。
据投研电讯信披质量研究院统计,自2005年开始,东旭蓝天在深交所16次年度信息披露考评中,10次为B(或良好),4次为C(或合格),2次为D(或不合格)。今年7月12日,深交所上市公司2020年信披考评结果出炉,东旭蓝天最新信披考评由C降D。可以发现,东旭蓝天自2018开始,信披考评质量呈下降趋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在考核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评为D,包括(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仅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除外)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二)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三)公司出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但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本所报告、办理相关操作并对外披露;(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东旭蓝天相关诉讼金额达8亿元以上被深交所问询
投研电讯信披质量研究员发现,2020年以来,东旭蓝天累计收到深交所5份问询函件,包括2份关注函,2份年报问询函,1份半年报问询函。东旭蓝天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均收到深交所问询函。
在今年5月26日深交所向东旭蓝天下发的年报问询函中指出,东旭蓝天存在借款违约、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相关诉讼金额达8亿元以上,上述诉讼尚处于等待开庭阶段或审理阶段,年审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东旭蓝天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深交所要求东旭蓝天逐项列示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以上的诉讼事项,说明其产生的原因,公司是否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相关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针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拟采取推动债务和纠纷和解的具体措施;请公司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另外在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还要求东旭蓝天说明全年和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幅度差异较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向关联方预付账款长期未收回的情形,并进而是否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控股股东是否在实质上构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