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立法主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以法规形式明确了管理体制、基本制度和绿色转型、降碳增汇的政策措施,将为天津市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洋表示,《条例》将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和保障“双碳”工作安排落地见效,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迈出更大步伐。
据介绍,《条例》共八章82条,包括总则、基本管理制度、绿色转型、降碳增汇、科技创新、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